法規與條文原文
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
警示帳戶與衍生管制帳戶的法源。第三條是定義、第五條是銀行必須採取的措施、第九條是兩年期限、第十條寫明解除只有兩條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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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G0380199
警示帳戶與衍生管制帳戶的法源。第三條是定義、第五條是銀行必須採取的措施、第九條是兩年期限、第十條寫明解除只有兩條路。
